第(2/3)頁 一種是直接流傳到今天的一種做法,那就是就是把酒灑在地上;另一種主要是盡可能的揮發(fā)酒的香氣。《禮記.郊特牲》記載:“至敬不饗味,而貴氣臭(嗅)也。 唐代經(jīng)學(xué)家孔穎達(dá)為《尚書.君陳》作疏也說:“芬芳馨氣,動于神明。”鬯酒的配料是郁金香草和黑黍。 在進(jìn)行裸禮的時候,會在爵的底部加小火慢烤,被火烤后,郁金香的酒味四散,正好給神聞一聞。這種聞的行為,叫作“歆”。 爵里的酒,也會用于“灌地”禮一倒在鋪在地上的茅草束上,這就是《禮記.郊特牲》里說的“周人尚臭(嗅),灌用鬯臭(嗅),郁合鬯,臭(嗅)陰達(dá)于淵泉”。 也就是說,香氣往上飄為“歆”,酒味往下倒為“裸”,一個祭祀, 等于天上地下的神或祖先都享受到了這份祭品, 而作為禮器的三足爵就是做這個的。 至于真正用來喝酒的爵則是一種瓚形爵。根據(jù)鄭玄注《周禮.典瑞》稱:“于圭頭為器, 可以挹鬯裸祭之,謂瓚。” 在《考工記.玉人》里,鄭玄又補(bǔ)充說:“瓚如盤,其柄用圭。”就是說,瓚的形狀,前面像個圓形的盤子,后面有個手握的柄,一般是圭形,按今天說法可能像一個大號的湯勺。 這兩個東西看上去完全不一樣,至于為什么被認(rèn)為是同一個名字是因?yàn)樵?976年寶雞云塘出土的伯公父瓚。 伯公父瓚的前面,是個斂口鼓腹的容器,容器下有外撇的圈足,后面有圭形的手柄,柄上銘文寫道:“伯公父作金爵,用獻(xiàn)用酌,用享用孝。” 也就是說這個東西上邊刻了一個銘文,自己把自己叫做爵,而這種東西的造型顯然要比那些三足爵更有利于喝酒。 只不過因?yàn)槿愕木魝魇榔穼?shí)在是太多的緣故,所以最終成為了爵的代表同時作為理器的一面逐漸被人忘記,而它是飲酒器的說法卻在被沿用了下來。 “至于這個爵很可能是屬于某位諸侯的,至少從上邊的花紋你樣式上來看,只有諸侯一級才能擁有這些東西。”梁恩最后總結(jié)到。 “至于這個東西的來歷很有可能是博物館,因?yàn)槲以谏线呎业搅艘环N給文物標(biāo)號的油漆,而從油漆上來看這個東西很有可能至少在50年前就在博物館里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