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熱情難卻,聞櫻硬著頭皮給報亭大姐搬出來的一百多本《星火》簽名。 報亭大姐厲害了,捉住了落單的聞櫻,強迫聞櫻搞了個小型簽名會,聞櫻只能安慰自己,這是搞基層市場調研必須付出的代價! 殊不知報亭大姐是很惋惜的,只恨這些天報紙上吵吵吵,把《少年偶像》吵得賣到快脫銷,報亭也沒多少存貨,否則大姐不僅能按住聞櫻給一百多本《星火》簽名,還能按住她多簽一百多本《少年偶像》呢。 簽完一百多本雜志需要花點時間,聞櫻活都干了,基層市場調研當然要繼續,趁著簽名的間隙問《星火》銷售情況,大姐樂了: “那還用說啊,賣的好著呢,預訂的人特別多,大部分都是學生,征文比賽有20萬獎金嘛!” 報紙上整天吵吵吵,質疑這20萬獎金對不對,報亭大姐顯然站在主辦方這一方。 那些人真奇怪。 又不讓他們自己掏錢,有人辦了個比賽設置了高額獎金,他們不參加就當沒看見嘛,罵星火杯干啥? 大姐今天遇到了正主,難免要抒發下自己的見解: “你們搞這個比賽肯定是惹人嫌了嘛,這幾年亂七八糟的征文比賽我見多了,十個有八個是騙年輕娃兒的,年輕娃兒們在雜志上看到征文比賽廣告,帶著很大期望把自己的作品寄過去參賽,過一陣主辦方就來了回信,說啥子恭喜你進入了復賽,要寄多少錢給主辦方才能領獎,呸,我看征文比賽的風氣就是被這些瓜娃子給帶壞的才對!” 聞櫻沖著大姐豎起大拇指,“您看得挺透呢。” 大姐驕傲挺胸。 那可不! 那些掛羊頭賣狗肉的征文比賽就是騙錢的,要參賽選手寄過去的錢不多,可能就幾十百來塊,但架不住上當的人多呀。 一個選手騙百來塊,一千個選手就能騙十幾萬,要是能有2000個以上的選手被騙,搞一場征文比賽能營收幾十萬呢! 成本么,就是在雜志內頁刊登一則廣告,再批量印刷獎狀寄給所謂闖入復賽的選手,比起收益,成本基本是忽略不計的。 大姐說的這種模式,才是真正搞臭了征文比賽。 天驕·星火杯就不同了,迄今為止,星火杯都是在往外撒錢而不是想從參賽選手身上捋羊毛,如果國內的文學愛好者們被星火杯養叼了胃口,以后再叫文學愛好者們參加要自己花錢的征文比賽……傻韭菜們就沒那么好割啦。 所以報亭大姐說的沒錯,星火杯征文比賽的確是觸犯了一些人的利益。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