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當然,報亭大姐還沒說完,星火杯引來這么多反對聲潮,可不僅是觸犯了騙錢比賽的利益,是主辦這次比賽的《星火》雜志太過高調強勢,讓一些同行害怕了。 誰有發行量,誰有知名度,誰就有影響力,就有話語權。 一屆征文比賽,只能提高《星火》的知名度。 如果《星火》每年都搞呢? 那《星火》就是第二個《萌芽》雜志! 《萌芽》有一本就夠了,和普通校園青春雜志定位不同,同行們倒也接受了——不接受也沒辦法,新概念作文大賽最初能讓士多所高校給出保送名額,別的雜志組織不起這樣的比賽,連嫉妒都是無力的。 《星火》橫空出世,選擇和影視公司合作,用錢打開知名度,這就有點犯規了。 一個后起之秀,想靠砸錢當上行業領頭羊,同行們自然不接受。 當然,這些話就不必對報亭大姐講了。 更重要是聞櫻已經簽完了大姐準備好的所有雜志和書,得趕緊跑路了。 她怕自己繼續滯留會從逆流的魚變斷鰭的魚,報亭大姐見她好說話,指不定會把附近所有報亭的《星火》調來讓她簽名! 就這樣,聞櫻離開報亭時魚鰭,哦不,手腕都在發抖。 大姐看著一堆雜志,笑到眼睛瞇起,先給熟客們打電話,說《星火》到貨了讓她們趕緊來拿。 “有逆流的魚簽名哦!” “假的?放屁,我又不是瞎眼龍,還能認錯人啊!” “怎么搞到的?商業機密!” “你們要懷疑,我就加價賣給別人了……哦,相信了是吧,那趕緊來拿!” 熟人當然買不了一百多本雜志,就算熟人們想要全買下,報亭大姐還不同意呢。 加價是不會加價的,但可以捂著慢慢賣呀,要讓那些客人知道自己手里有簽名雜志,知道自己能搞到好東西,不怕他們不來光顧報亭!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