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小年輕們可能荷包不夠厚,時間是最不缺的,坐公交車繞半個蓉城來報亭買雜志根本不算遠嘛。 有聞櫻簽名的雜志,是吸引顧客的誘人魚餌。 有聞櫻簽名的幾本《少年偶像》,是真的能賣出高價的稀缺貨品。 如果小魚近期不搞簽售會,自己手里的幾本《少年偶像》,大概就是市面上唯一流通的簽名珍藏版。 這書,不能賣給一般客人,要賣給小魚的狂熱讀者。 報亭大姐露出狡黠的笑。 …… 2005年11月15日,《星火》第一期上市,各地銷售商反饋《星火》銷售良好。 那當然呀,征文比賽的宣傳并不僅在川渝地區,湘省衛視的宣傳片和網絡宣傳,都是面向全國! 第一時間購買《星火》的,多是文學愛好者,他們想要知道更多征文比賽的信息,想要拿到報名表,足足半個月的宣傳鋪墊,在15日這一天爆發—— 在這一天,全國各地不知有多少文學愛好者將帶著激動心情拆開了有塑封的《星火》雜志。 深吸一口氣,有油墨的香氣,還有20萬獎金的味道,真香! 果然,快速翻閱《星火》第一期,在雜志的最后發現了詳細的比賽規則。 第一是參賽作品的體裁。 創意征文比賽,著重是創意、是故事,比起散文、詩歌,小說這一體裁是最好展現故事的,所以不管是短篇組還是長篇組,都對參賽體裁做了限定,只能是小說! 這一項規定讓不少文學愛好者望而卻步。 聞櫻都不用去榕樹下就能猜到到一部分人會跳腳。 不過無所謂啦,跳就跳吧,誰是主辦方,誰說了算,對《星火》和蓉城文藝出版社還有天驕影視而言,好的故事最有價值,如果有人覺得“小說”體裁限定了其發揮,那就不要參加好了。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