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抄家-《海上升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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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聽傳聞當年登萊之亂,謝三賓做為巡按,勾結太監高起潛一起私分了叛軍百萬抄掠贓銀,還以為只是民間傳說,現在看來,這些都是真的了。”
謝氏天賜園中,旗手營團團包圍,任何人不許出入。
幾百人馬開始地毯氏的抄家搜檢,收獲巨豐。
僅僅半天時間,就從謝家的秘密地窖里起出了三萬兩黃金,以及十六萬多兩白銀,另外銅錢、洋銀等也很多。
錢肅樂等人看到抄出來的謝氏家財也不禁驚嘆,雖同城鄉鄰,知道謝氏是寧波首富,可誰知道藏了這么多金銀。
此時大明亂世,黃金非常值錢,一金起碼能換十六兩銀,達到一個高價頂峰,也就是一兩金子能換一斤銀。
而銀子也很值錢,崇禎即位后,造崇禎通寶,且越造越薄,一錢不足兩克,且南方的錢更輕,官方規定,北錢六十三文折銀一錢,南錢一百文折錢一錢,但實際上這些薄錢在市場上可不被認可,基本上南錢兩千文才能兌一兩銀子。
朝廷缺銅少錢,于是鑄造的銅錢越來越薄,卻還定下不符合價值的兌換比例,百姓當然也不傻,于是市場上劣幣驅除良幣,有錢的豪紳地主們開始大量藏銀,藏金,市面上反倒都是薄錢、假錢等盛行。
三萬兩黃金,按時價,值四十八萬兩銀子,再加上那十六萬多兩的白銀,這就是六十四萬啊。
浙江一省一年的田賦總額不過一百一十四萬多兩白銀啊。
“謝三賓居然擁有二十四萬多畝田地?”老朱看到抄出來的一本田地賬簿,驚訝的都出了聲。
錢肅樂等身為本地鄉紳,其實也都是地主,對這個倒是了解些實情的,便跟朱以海解釋。
“這些地多是投獻的。”
一聽到投獻二字,朱以海回過味來。
明代瑤役之重,超過稅糧,對百姓是一個極大的負擔。
但王府和勛貴的田莊卻享有優免權,一旦成為他們的莊佃,就可以蔭蔽其下,免充國家差役。于是許多農民,甚至是小地主都主動投獻權貴。
而權貴們為了吸引投獻,主動以低于國家田賦的數額來征收籽粒糧。
說白了,就是百姓帶著自己的田投靠王公貴族,這地名面上白送給王公了,甚至自己去做奴仆,戶口就不在國家賬上,也不用充當瑤役了。但實際上這個地還是自己在種,只是把原本該給國家交的田賦,改成給王公們交租,而王公們為了吸引人來投獻,把這租定的比朝廷的稅低。
這樣一來,農民既不用承擔瑤役,田地產出上交的還少了,留存的多了,生活也就提高了。
對權貴們來說,通過這樣的手段,憑白兼并了許多田地,再仗著自己的特權,優免稅賦,更是平白又得地又收糧。
唯有國家才是里外都虧的。
相比起王公勛貴,官員在大明也是特權階級,戶籍上是官戶,經濟上則是按品階定額優免,現任官員悉免其瑤役,致仕官終身無所有,考中秀才除本身免除外,還能戶內優免二丁。
在萬歷三十八年頒布的優免則例中規定,現任京官一品免田一萬畝,以下遞減至八品,免田兩千七百畝,外官減半,致仕鄉官免本品十之六,生員,監生八十畝。
本來國初的優免只是免瑤役,但事實上到了明中期開始,已經是役糧俱免。而到了中后期開始,官紳們更是無視國家法律,沖破界限,基本上就成了全額優免。
田連阡陌而不任分毫瑤役,甚至不僅官戶本身如此,連依附于他們的佃戶叢仆,疏屬遠親,也都無一手一足應公家之役,無一錢一粒充應役之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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