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倘使探春不遠嫁 (一) 第二十二回元宵制燈謎,在探春關于風箏的謎語后,脂硯齋有一句頗可玩味的批語: “使此人不遠去,將來事敗,諸子孫不致流散也。” 這向我們透露了兩條信息:一、探春的結局是“遠去”;二、賈府的結局是“事敗”、“諸子孫流散”,而“子孫流散”又發生在“事敗”之后,而非同時。如果探春還在,既然家敗,子孫也還不至于流離失所。 這就使我們開始猜疑:如果不是“事敗”直接導致“諸子孫流散”,那么兩者之間又發生了哪些事呢?探春遠嫁,對賈府的結局有什么改變嗎?而且,探春是在哪一年清明出嫁的?更重要的,是在抄家前亦或后? 此前各種版本的續書以及電視連續劇中,都將探春的遠嫁安排在抄家之前。原因是可卿向鳳姐報夢時,留下一句讖語:“三春去后諸芳盡,各自須尋各自門。”紅學家們認為這指的是元春和迎春死后,探春遠嫁,然后才是賈府被抄。 但是我在前文分析過,“三春”的解釋其實是“三年”,因而探春嫁在“諸芳盡”也就是抄家前,就失去了理論支撐。這時間其實做不得準。 現存第八十回故事,說的正是大觀園第三個秋天,也就是從元春省親、群芳遷入大觀園起計時三年。那么若是還有下文的話,轉過年就是第四個年頭,也就是賈府被抄、群芳謝盡的日子了,而探春的出嫁,也就在這一年的清明。 那么又一個問題來了,探春的遠嫁是被動的承旨,還是主動的請愿呢?與家族的關系是什么? 如果遠嫁在抄家前,那么這“嫁”就成了一個獨立的行為,超脫于家族命運之外了。因為她嫁了,家還是抄了,說明她的嫁對于家族命運毫無意義;而抄不抄家,對于她也是毫無意義,因為她遠在海外,可能連聽都沒聽說過。那么探春這個人,豈不真成了斷線風箏,與賈府沒了關系? 乍聽上去,似乎很符合“游絲一斷渾無力”的暗示。然而如何顯示她的“才自清明志自高”呢?探春說過:“我但是個男兒,必有一番大作為的。”如果她的嫁既未能防患難于未然,也未能救親人于水火,這“嫁”便顯得游離,虛飄,落不到實處去,算不上什么“大作為”。而且平平寫來,毫無波瀾,悲劇意義也不強,似乎完全是個巧合,是命中注定,皇上欽旨,與人無尤。 因此我想,以探春的才情品性,從前文的諸多鋪墊看來,她的嫁應該是有其主動意識的。更重要的是,四春的命運應與家族緊密相關,元春不消說了,她不死,家不會抄;而家不抄,惜春不至淪落到“緇衣乞食”;探春也是一樣,不是為了保護家人,她不會嫁;而倘使探春不遠嫁,大觀園不會第二次敗落。 (二) 抄家的理由我們后文再議,有一點是肯定的,就是不論探春在不在,都沒有能力阻止這種大事件的發生,她還沒有那么大的本事。那她能改變的是什么呢? 從脂批透露,在后四十回中,鳳姐有在賈母穿堂前“掃雪拾玉”的經歷,寶玉也有“對境悼顰兒”的舉動,并且看到怡紅院“綠暗紅稀”,瀟湘館“落葉蕭蕭,寒煙漠漠”——可見抄家后,鳳姐、寶玉等又回過大觀園。 也就是說,賈家并不是一下子就倒了,徹底敗了,“抄家”雖動了根本,然而“百足之蟲,死而不僵”,“一下子是殺不死的”是“一點點地盡上來了”,喘了一口氣后才又散的。 那是什么原因使賈家有了喘這一口氣的機會的呢?可能正是因為探春。 在元春死后,賈家大難來臨,遭遇抄家橫禍,所有的賈氏爺們兒都被拘押,束手無策。“這時候正是用著女孩兒的時候”,作為“才自精明志自高”的探春,最可能的就是挺身而出,不卑不亢,請旨求情。至于她為什么被皇上點中,也許是由于南安太妃或北靜王妃的推薦,也許是朝廷之前已有圖冊備選,總之,探春抓住了這個機會,演了一出“緹縈救父”,真正成就了她“立一番事業”的心愿。 正是探春的請旨遠嫁使得家人得到釋放減刑,甚至發還部分家產。鳳姐、寶玉等因此才能重回大觀園,但是架子已經徹底倒下來,里子也空了,而子弟們卻仍不思悔改。外崇盤剝,邊境戰亂,田莊抗租,仇家告狀,不肖子弟繼續闖禍,諸多因由終于使得這個家再一次空了下來,倒了下來,徹底地散了,到底不能把秋捱過。 換言之,從清明前抄家到全家最終離散,最多只有從春到秋這么半年時間,而在這短短半年中,賈府并非一下子徹底傾倒,將有更多的世情薄人情惡的層層體現,所謂“百足之蟲,死而不僵”,“一下子是殺不死的”,必得一點點地盡上來了,才最終“家亡人散各奔騰”。 這樣,悲劇的意味才會更加深厚,不至于全賴在“抄家”和“失皇恩”這樣相對偶然的理由上,也才不枉了曹雪芹前八十回的種種鋪墊。 (三) 賈家最終敗落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像第五十五回的回目所寫的:《辱親女愚妾爭閑氣欺幼主刁奴蓄險心》。 “蓄險心”,何其毒也!然而就文中吳新登媳婦一問三不知、背后又向趙姨娘饒舌的做法看來,似乎還達不到“險”的高度。顯然這條回目的作用就同《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一樣,是有著預言意義的,揭示的乃是后四十回的內容。 非常巧合的是,就在五十四回末,探春管家的好戲開鑼前,書中剛剛把吳新登等人提了一筆,且看原文: “十七日一早,又過寧府行禮,伺候掩了宗祠,收過影像,方回來。此日便是薛姨媽家請吃年酒。十八日便是賴大家,十九日便是寧府賴升家,二十日便是林之孝家,二十一日便是單大良家,二十二日便是吳新登家。這幾家,賈母也有去的,也有不去的,也有高興直待眾人散了方回的,也有興盡半日一時就來的。” 從設宴名單可見賈府老奴才的地位,榮府以賴大居首,寧府以賴升居首,接下來便是林之孝、單大良、吳新登。這些人的地位之尊,已經到了可以有獨立的身份與名頭來設宴請客,并且能請到賈母這樣尊貴的客人,難怪說賈府有年紀的老奴才,比一般主子還有體面呢。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