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寧長區法院門口,方大狀和周毅正在往里走。 盡管已經有過一次經歷,但是又一次看到這情景,周毅也不得不感慨一聲,方大狀在魔都法學界的名頭,那和自己在光明區法院的名頭都差不多。 誰見了都會打個招呼。 結果正進門呢,就看到一個西裝革履的男人也往里面走,方大狀隨口喊道:“是范律師嗎?好久不見啊,今天這是有案子?” 啊?前面走著的老范聽到了背后那個熟悉的聲音,有點懵逼,但還是強行保持住狀態,這是在法院,那個人就算是再變態也不可能直接動手,沒錯就是這樣! “嗯。” 簡單嗯了一句,老范徑直走向里面,剩下周毅好奇道:“方大狀,對面這位范律師很有名嗎?這樣子看著好屌哦,而且他頭發看著不少。” 方大狀眼神一動,隨即搖搖頭道:“哦,也是魔都有點名氣的律師吧,水平也還湊合,不知道今天來這做什么案子。” 兩人說笑著一路進了法庭,然后……周毅就看到,那位范律師就坐在兩人對面的被告席那里的代理人位置,面無表情。 雙方對視了一下,老范挪開了視線,氣氛有那么一點不太對。 他現在已經完全平復了心情,是,你姓方的是有點本事,可是這已經過了不少年,我現在就一定比你差? 而且該說不說,如果這次自己能打贏這場官司,那名聲就真的大了! 這個官司現在可以說是放在了聚光燈下。 心里這么想著,老范看著方大狀的眼神愈發嚴肅! 更不用說,來之前田總說了,這個官司贏下來,那獎金什么的都是小事。 “誒,方大狀,你說為什么人家那頭發就那么多呢。”周某人繼續說道:“而且,我看他看你的眼神不太對,這是憋著勁兒呢?” 方大狀沒有說話,很沉默。 經過了一系列的準備后,魔都寧長區人民法院,民事三庭的法官程慕敲響了法槌。 “周毅訴魔都夢尋公司侵犯用戶知情權一案,現在開庭!” “雙方是否同意調解?” 周毅直接搖頭拒絕調解,對面并夕夕的老范猶豫了一下,還是搖了搖頭。 老范沒當法務之前確實是知名律師來著——被方大狀按在地上摩擦,那也是知名好吧,那別人想被方大狀按著摩擦都沒這個機會呢知道不! “原告方宣讀起訴狀。” 方大狀開始念起訴狀了,有板有眼,內容不長,主要意思只有一個,那就是,并夕夕沒有將活動的規則公示出來,這是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這邊念完了,那邊開始念。 周毅認真聽著,到了現在,他對于開庭審理也算是有了一定的經驗。 因此也能聽出來對面的主要杠……主要辯點有那么幾個方面。 首先是針對于消費者的身份問題,對方認為周毅并不是消費者,自身舉辦這類的活動,周毅不會有任何的消費不說,反而可以憑空拿到很多的獎勵。 這本身就已經得到了很大的好處,所以不能再以知情權為由起訴。 另一個是關于規則公示的問題,對方用那句很經典的“本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并夕夕所有”來回應。 不過這只是應訴狀,具體如何,還得看情況。 對方的準備也很充分,不過,案件嘛,總得辯一辯。 還是民事案件例行的程序,首先是舉證質證。 這部分內容比較的無聊,很多的證據,其實在外行看來根本沒必要出示,好像和整個案件沒有半點的聯系。 但實際上是非常有必要的。 不管方大狀提出了什么證據,對方的答復都是那樣。 比如方大狀提出的證據,周毅當時直播錄像里面,邀請了眾多朋友,但是最后砍下來卻紋絲不動,說明,很多人的砍價,其實都是空砍。 “對于證據的真實性無異議,但是對于證明力度有異議,本案中,原告方邀請的好友砍價,并非空砍,只是因為其砍價數量小,所以沒有顯示出來。” 聽到這句話,周毅一下子不困了! 什么是重點,這才是重點,我辛辛苦苦起訴是為了什么,不就是為了你們這所謂隱藏的砍價內容嘛。 終于,舉證質證結束,讓人激動無比的法庭辯論開啟了! “我方當事人在該次砍價活動中,進行直播砍價,并且將鏈接轉發至多個兩千人群,邀請觀眾進行幫忙。” “這一點我方證據三可以證明,但是當砍價進行至百分之零點零九之時,無論怎樣砍價都沒有任何進境,相反,并夕夕app卻不斷跳出多個諸如‘你是最幸運的,再邀請一人就可能免費拿’,以及‘還差一點就要成功了’之類帶有誘導性欺騙的話,讓我方當事人繼續砍價下去。” “并且不進行任何砍價進度的提醒。”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