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礦場-《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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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隸東洋軍府前軍督軍邵廷達標下任總旗,奉命隨百戶常駐荒漠,六個月前他們發現這里具備開設硝石礦場的一切條件,歷經數次選址、勘探,最終選擇這里作為礦場,就在他鑿刻怪石北方不遠高聳的斷山壁后,就是硝礦十四廠廠址所在。
這里的選址與硝礦并無關聯,主要在于同世代居住荒漠中原住民部落的遠近,因為這關系取水。
就像人在沙漠中迷路會跟著駱駝走一樣,駱駝也許不認路,但它們知道哪兒有礦物質也知道哪兒有綠洲,對荒漠兩眼一抹黑的明軍同樣需要從荒漠土民口中得知哪里有小綠洲,哪里又能取到水。
最初設立幾處硝礦廠址離海岸近,取水與各項生活物資都容易獲取,但越往后設立的廠址則越深入,水源越來越難取得,相同的是挖掘硝礦的品質也越好,越好的硝礦,煎煉越省事、成品雜質越少,制成火藥威力越足。
李寧所處的十四廠只能說條件還湊合,絕稱不上善地,最近的原住民部落在二十里外的山上居住,他們用植物纖維編成寬布搭在山上,收集凌晨的霧氣凝水以供生活。
那里駐扎著水山百戶所,旗軍帶招募土民用棉布編織出數百張更大的網搭出水棚,夜取凈水,晝送礦場。
李寧眼中的喜悅來源與等待的目的正是如此,每天日升,水山百戶所的旗軍會派出馬車隊分送臨近三座硝礦,十四廠送水配額為每日三十七捅,跟車的土民會順手把山上和路上撿到的石頭丟在路邊。
明軍入荒漠沒有余力修路,所謂的路也只是這樣,人馬在行進中找到曠野里相對平坦的一條路,盡量讓它在出發點與目的地間變得更短,然后在路邊撒上石頭,日積月累,就成了路。
如此路況,水山百戶所的馬車從出發到抵達要走一個半時辰,酷熱下行進困難,車隊人馬在途中需飲水一次、返程亦要飲水一次,故而準確來說,十四廠每天的凈水為三十五桶,每桶二十大明升,一大明升為一千零七十三毫升。
而礦場旗軍、火藥匠、土民礦工及家眷有五百余口,另有大小牲口三十余,三十五桶水連喝都不夠、遑論洗澡,更別說他們還開了一百二十畝地。
旗軍和火藥匠都是貨真價實的大明人,火藥匠還好,成日把礦工挖出來的硝礦煎煉忙得腳不沾地,旗軍這些武夫可是真正閑得蛋疼,這荒漠戈壁連畜生都不愿意多待,想打獵都要去跑幾十里地的山上才有可能逮住大兔子。
那是一種奇怪的玩意,體形比大明的兔子大,白天曬著太陽把腦袋塞石頭縫里睡大覺,就算被吵醒也耷拉著眼兒一副睡不醒的樣兒,一到夜里就特有精神,滿山亂竄像過年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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