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五章 現場-《疑案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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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磨蹭蹭了好一會,丁聰終于翻過來了,向下跳的時候“哎呦”一聲,手在樹干上劃破了。陳嚴向樹干上查看,原來樹干上有一個釘子頭,銹跡斑斑,不知道多少年了,看來是之前有人往樹干上掛過東西。
陳嚴趕緊領他去社區辦公室找藥箱,一路上不停的挖苦。
到了辦公室,陳嚴看了看丁聰的傷口,劃破了二、三公分的口子,鮮血直流,好在沒傷到骨頭,丁聰不住的哼哼唧唧。
陳嚴翻出雙氧水,對丁聰說:“有點疼,能忍住嗎?”
丁聰嘴硬:“古有關云長刮骨療毒,今有我丁聰……啊!!!”
不等丁聰說完,陳嚴不耐煩地把雙氧水向傷口倒了下去,接著包扎。
包扎完,陳嚴靜下心來設想了一下,江春明和張建軍體重都是六十公斤左右,背上七十五公斤的孫廣志是一百三十五公斤,符合腳印的最大范圍,也許踩踏痕跡并不是毫無參考價值。
第一種可能,二人合謀制定計劃殺害孫廣志。這個基本可以排除,作案要想不被發現,最好還是單獨作案。同伙作案要比單獨破案更容易偵破,同伙之間無論如何串通,在專業的偵訊面前很容易露出馬腳。這還沒有考慮二人是否有如此強大的心理素質,如果二人是兇手,二人把自己同時置身于案發現場,這就很難想象。
第二種可能,其中一人犯案,再制造一個機會均等的懷疑對象,這種的可能性其實也不太大,哪個殺人兇手敢在這種情況下把自己置身于兇案現場?需要多么強大的心理素質?這種情況,最大的難點就是雙重上鎖的門。門內的有可能是兇手引導上栓,或者根本就是他自己上栓,那門外的鐵絲如何解釋?也許是某種手法,比如,外邊有人協助?如果是有人協助,那事情就又回到“合謀犯案”的問題上了。
第三種可能,也是陳嚴更傾向的,有第四個人,而且是和屋內三人不會有任何交流的“第四人”。可是“第四人”還沒有任何一個尋找方向。
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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