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新元歷558年,1月16日,上午10點。 克魯斯德聯邦,遠東北區,外乃布亞地區,外乃布亞山脈,“前03號”軍事堡壘外圍。 當安東尼駕駛的軍用機械戰車翻越了“前01號”和“前04號”軍事據點的崎嶇山路后,來到了一塊地勢低洼的谷地中,在簡單地補充了一些潔凈的、沒有污染的水源后,安東尼和達克壓著“穿戴整齊”的“竭炎”,繼續驅車前進。 大約過了十五分鐘,機械戰車在廢棄、荒涼,布滿雜草和枯枝敗葉的道路盡頭,暫時停了下來。 “安東尼。”趁著休息,達克偏頭對正在吸食“安神內卷花”煙卷的安東尼建議道: “既然,這次我們是打算與‘奉獻組’談合作,而非戰斗,車上就不應該懸掛克魯斯德聯邦的旗幟和徽章。我擔心,這些東西會讓那群極易產生精神錯亂的失落者們產生誤判,還沒等戰車靠近他們的據點,就提前對我們發動攻擊了。 “一旦我們兩方交火,就沒有任何合作的空間了。” “的確是個問題。”安東尼捻滅了手中散發著通紅火星的煙卷,一邊檢查著用于束縛“竭炎”的,為失落者特制的手銬和腳鐐,一邊“貼心”地為“竭炎”換了一條干燥的毛巾堵住嘴巴。 做完這一切,安東尼才若有所思道: “不過,如果為了與失落者合作而主動丟棄旗幟和徽章,那就意味著,我們主動拋棄了給予我們安全與庇護的聯邦。這樣一來,我們將再也無法回到聯邦控制的任何城市,更有可能,將不再被他們承認人類和異能者的身份。 “況且,《聯邦符號管理條例》規定:任何正在啟動的聯邦戰車,除非被敵人摧毀,否則必須在明顯的位置懸掛聯邦旗幟或國徽(標志)之一,否則,摘下標志的人或駕駛車輛的人均應視作通敵。 “達克,你要知道,在聯邦委員會眼中,通敵罪是要比刺殺行政長官還要嚴重的罪名。如果你還想去往聯邦控制的任何土地,或是你還有親人和朋友在諾瓦亞斯克,我建議我們換一種方法去靠近‘奉獻組’。” “等等,安東尼。”達克撓著腦袋,思索道: “我在馬揚市護衛隊待了三年,又在冰臨城戰略團培訓了一段時間,我怎么從來沒有聽說過這項條例?按理來說,戰場局勢瞬息萬變,不應該規定得這么死板。” “是上個月通過的,那會兒‘格納季防線’剛剛崩潰,瓦西里正在組織冰臨城的最后防御。估計是為了凝聚人心,或者純粹為了奴役留在城市里的可憐蟲,緊急出臺的《符號條例》。”安東尼面色凝重,明顯帶著憤怒道: “對行為管理得越詳細,就越能在規范中不斷減弱人們的抵抗意識,進而徹底掌控人們的行為。克魯斯德皇室如此,散落在荒原中的失落者組織亦是如此。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