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然后,在起訴的過程中,“滑稽”的一幕就上演了。
當法官詢問公訴人,高尚挪用的資金數額是怎么算出來的時候,這位老檢察官,直接當眾說出了一句,讓所有人目瞪口呆的話:“這是領導的意見,數額是領導定的,……”
尼瑪,涉案金額多少,竟然是領導“定”的,……
人是檢方起訴的,他們自己拿不出證據來,竟然還要靠領導來定?
在聽到這句話后,不光是現場一片嘩然,就連被告席上的高尚都沒忍住笑了。
斷案不靠證據,而是靠領導的意見,這樣的話出現在法庭上,不免讓人覺得荒唐。
就這一句話,直接把現場的檢方、法官,甚至是旁聽席都給干沉默了。
休庭期間,這名老檢察官還當眾對自己的領導破口大罵,說“混蛋領導讓我在這里受罪,越審越窩囊,……”,這再一次驚呆了眾人。
一審的法官倒是秉公執法了,因為現有的證據,并不足以證明高尚挪用公款,所以他們直接宣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高尚無罪,挪用資金的罪名不成立!
一審過后,只要十天內檢方不提出抗訴,那么判決就會生效,……
但是,但是在第九天,相山檢方接到了淮北檢方的命令,要求他們抗訴!
對于上級的命令,相山檢方無力拒絕,負責這起案件的老檢察官,只能被迫再次出面,代表檢方向法院提出抗訴。
本來心里就很不爽的老檢察官,這次直接來了個“非暴力不合作”,對于這次抗訴,他沒有補充任何的證據。
抗訴當天,法官問檢方:“你們提出抗訴,有沒有新的證據提交?”
老檢察官表示:“沒有!”
法官:“沒有證據,你們抗什么訴?”
老檢察官也不說話。
然后法官又問被告人高尚:“你們有沒有新的證據提交?”
高尚一方同樣表示:“沒有!”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