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回到家鄉,看見自己暗戀多年的女友站在一家店鋪前,遂上前打招呼,女友稱想租家店鋪,奈何中間費太高,于是富豪拿起一塊磚頭砸向店鋪的玻璃,并留下自己的聯系方式,稱自己不小心砸壞了店鋪的玻璃,店鋪老板遂找富豪談賠償,于是很快簽定了租賃合同。
店鋪租下來以后,女友稱不知道干什么是好?于是富豪就讓女友在店里掛上一個牌子,稱店鋪對外租賃,而女友以店鋪老板的身份逐一詢問租賃者的用途,租賃者不防備店鋪老板,于是和盤托出,女友全部記錄下來,然后從中找到大多數租賃者的租賃意圖,于是店鋪開張,生意做得很火爆,富豪也成了這家店鋪的老板。
一天富豪回到家里,發現妻子正和情人在房間里茍且,于是鎖住房門,給丈母娘打電話,說是你女兒把自己反鎖在房間里準備自殺,丈母娘一家人十分鐘全部趕來了,于是順利地提出分手,事了拂衣去,片葉不沾身。
幾年后妻子年老色衰,富豪提出分手,女方索要高額的青春賠償費,協商不成,富豪送妻子進商學院進修,商學院里大款如云,紛紛向女人示好,于是女友主動提出分手,并支付300萬元的封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