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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一盆豬肉燉粉條,一碟豬頭肉拍黃瓜,一份五彩大拉皮,又取一瓶當地人喜歡喝的老龍頭白酒看,兩人邊吃邊聊。
這幾天,方明軍帶著方明華到處亂跑,但話并不多,現在三杯酒下肚,話就明顯多起來。
“哥,抽一支。”方明軍從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包長白參香煙。
方明華搖搖頭:“你知道我是不抽煙的。”
方明軍就自己點上一支,抽了口說道:“哥,我發現你們當作家的也不容易,大冷天的,跟著我在外面東奔西跑我以為坐在辦公室喝喝茶,就寫出來了。”
“哪有那么容易?”方明華笑起來:“但和這兩天咱們看到的職工相比,要舒服多了。”
“哥,我看過你寫的那篇《紡織姑娘》。”方明軍話鋒一轉,突然說道。
“你看嚴肅?”方明華感到有點驚訝。
“呵哥,你這話有些瞧不起人。”方明軍很瀟灑的抹了抹頭發:“你以為我只會看武俠啊?想當年,我也是一名文學青年。”
“哈哈.不好意思,我自罰一杯。”方明華端起酒杯。
“我陪你。”
兩人端起酒杯一飲而盡。
“我看了以后深有感觸,哥,你確實是實地了解過,而不是坐在辦公室像有的作家瞎幾把寫。”
“別忘了,伱堂姐明梅,就是我們西京的一名紡織工人。”方明華說道。
“哦,對,對。”方明軍說道:“哥,其實我覺得你寫的還是有點輕了。”
“輕了?什么意思?”
“你在中寫到張麗被他丈夫騎自行車送到舞廳去跳舞.這事在我們這根本不算啥。我們這都是成群結伙的,進舞廳明碼標價:明著跳5元,動手動腳暗著跳10元。”
“更有厲害的,送妻子去當小姐,在鐵溪干怕熟人看到丟人,就去城里別的地方。我的一個發小,就在陪你去的那家化工廠工作,比我們更慘,他和媳婦都已經下崗,幾個月沒發工資,上有老下有小,一家六口,家庭很困難。
后來,我們發現,這家伙似乎發達了,抽煙也不抽長白參,竟然抽起“三五。”我們就問他做啥生意發財了,他總是笑而不語。”
“有一次我們倆喝酒,他喝多了,喝著喝著哭起來,說對不起自己媳婦,后來才知道他竟然干的拉皮條生意!妻子當小姐。很多時候,都是他騎摩托車把媳婦送到地在下面等著,一是一會得接走,二是怕遇到壞人。”
“我當時聽完就怒了,大聲罵他,你他媽的還是男人嗎?你有手有腳,去外面干點啥不好,非要當烏龜?!”
“他一臉慘笑,我能干啥?干啥掙錢能養活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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