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留學如何辦理簽證
赴荷的學生簽證實行荷方反簽,由錄取你的學校到荷蘭移民局為你申請入境學生簽證(MVV)。荷蘭移民局審核之后會將準簽函發到對口的荷蘭駐中國使領館,該使領館簽證處再會通知你憑規定的材料前往領取簽證。在簽證申請的過程中,校方是你的擔保人,使領館是簽證簽發部門,而移民局才是真正做決定的部門。
千萬不要自己去申請簽證。以個人名義申請學生簽證,至少要等上半年才有回音。去荷蘭留學也不能持旅游簽證入境,否則將來在當地外僑警察局申請臨時身份證時會有麻煩。有些學生為了保險,在學校為他申請簽證的同時,也在以其他途徑申請不同類別的.赴荷簽證。這樣做是很危險的,因為荷蘭移民局在電腦里會輕易發現你在重復申請,發現后你的兩種簽證都會被同時取消。
在審核通過以后,荷蘭移民局會將準簽函發到與你對口的荷蘭使領館,同時也將復印件發到對方高校。在收到準簽函之后,學校和使領館都會直接通知你。但是,使領館的作風往往比學校要拖沓,所以你可能先從學校那里得到消息,然后再接到使領館的通知。
在領取簽證時,你所要出示的材料不會超出以下的范圍:
(1)填妥并簽名的申請表
(2)有效護照(指還有至少一年有效期,至少一頁空白簽證頁的護照)
(3)照片
(4)經雙重認證的出生公證(必須)
(5)經雙重認證的婚姻狀況公證(僅用于已婚人士,半年以上無效)
(6)經雙重認證的無犯罪記錄公證(請事先問清是否需要)
(7)國內學位和成績單
(8)荷蘭高校錄取通知書(如果你需要在正式課程開始前,先學習一個階段的預備課程,你也要遞交有關的校方證明。)
(9)經濟證明(包括獎學金證明)或學費和生活費的交納憑證
(10)體檢證明(一年以上無效)
所有的這些材料都必須是原件。你最好事先將它們復印,在辦理簽證時遞交復印件并同時出示原件,之后將原件索回。填寫申請表時,所有與你相關的空格都必須填寫,為圖方便,某些地方省略不寫只會帶來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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