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運保險條款原則是什么
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幾乎是每一單出口業務都要做的事,但要辦得既穩妥又經濟卻不簡單。那么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分享國際貨運保險條款原則是什么,歡迎大家觀看學習。
一保險利益的概念
保險人所承保的標的,是保險所要保障的對象。但被保險人(投保人)投保的并不是保險標的本身,而是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利益,這個利益,叫做保險利益。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 國際貨運保險同其他保險一樣,被保險人必須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這個保險利益,在國際貨運中,體現在對保險標的的所有權和所承擔的風險責任上。以fob、fca、cfr和cpt方式達成的交易,貨物在越過船舷后風險由買方承擔。一旦貨物發生損失,買方的利益受到損失,所以買方具有保險利益。
所以由買方作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合同只在貨物越過船舷后才生效。貨物越過船舷以前,買方不具有保險利益,因此不屬于保險人對買方所投保險的承保范圍。以cif和cip方式達成的交易,投保是賣方的合同義務,賣方擁有貨物所有權,當然具有保險利益。賣方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合同在貨物啟運地啟運后即生效。
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幾乎是每一單出口業務都要做的事,但要辦得既穩妥又經濟卻不簡單。由于實際操作中情況千差萬別,因此,如何靈活運用保險,回避出口貨物運輸中的風險,是技巧性很強的專業工作。
二險別選擇五要素
在投保時,你總是希望在保險范圍和保險費之間尋找平衡點。要做到這一點,首先要對自己所面臨的風險做出評估,甄別哪種風險最大、最可能發生,并結合不同險種的保險費率來加以權衡。 多投險種當然安全感會強很多,但保費的支出肯定也要增加。出口商投保時,通常要對以下幾個因素進行綜合考慮貨物的種類、性質和特點;貨物的包裝情況;貨物的運輸情況(包括運輸方式、運輸工具、運輸路線);發生在港口和裝卸過程中的損耗情況等;目的地的政治局勢。綜合考慮所出貨物的各種情況非常重要,這樣既可節省保費,又能較全面地提高風險保障程度。現在出口業務普遍利潤微薄,而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卻有增加的趨勢,因此在投保時更應仔細權衡。
三何時選用一切險
一切險是最常用的一個險種。買家開立的信用證也多是要求出口方投保一切險。投保一切險最方便,因為它的責任范圍包括了平安險、水漬險和11種一般附加險,投保人不用費心思去考慮選擇什么附加險。但是,往往最方便的服務需要付出的代價也最大。
是否選擇一切險作為主險要視實際情況而定。例如,毛、棉、麻、絲、綢、服裝類和化學纖維類商品,遭受損失的可能性較大,如粘污、鉤損、偷竊、短少、雨淋等,有必要投保一切險。有的貨品則確實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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