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游戏软件,类似车行168的软件,单机游戏内购破解平台,今日打牌财神方位查询老黄历

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時間:2023-03-17 08:14:41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規章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托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1、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

  (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

  (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

  (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

  (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

  (5)回收債權收入;

  (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

  (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

  (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顚S弥贫取7伯敃r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

  (3)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稅的1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于規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規章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保持農村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進一步推進農村財務管理的經;⒁幏痘⒅贫然鶕r業部、民政部、財政部、審計署《關于推動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和監督經;、規范化、制度化的意見》,結合我區農村財務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基本原則

  (一)堅持村集體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三不變”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和挪用。

  (二)堅持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獨立核算原則,以村建帳,堅持原村級資產隸屬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不變。

  (三)堅持充分尊重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廣大村民的意愿、村集體經濟組織委托原則,不得用行政命令強行收帳或實行強行代理。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全區所有鄉鎮村級財務管理。

  第二章機構設置及職責

  第四條機構設置

  (一)在財政所設立農村財務代理中心。

  (二)農村財務代理中心在鄉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業務上接受區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和區財政局的指導、監督。

  (三)農村財務代理中心的服務對象為本鄉鎮轄區內的村集體(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對轄區內服務對象以外的`單位開展會計代理服務。

  (四)機構人員配備。農村財務代理中心設負責人一名,總監審一名,會計一名。中心負責人由分管副所長兼任,資金會計由財政所總資金會計兼任。中心監審、會計必須具備會計資格、取得《會計證》方可上崗。

  (五)實行“農村財務委托代理”后,各行政村財經委員任報賬員。

  第五條工作職責

  (一)對委托代理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做好各項會計業務的核算工作。

  (二)審核監督委托代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報帳憑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審批程序是否符合有關要求,各項收支和資金使用是否合理,保證會計資料準確、真實、完整。

  (三)及時反饋會計信息。按財會制度為委托代理的集體經濟組織提供會計報表及有關收支情況,并指導各村按財務公開規定進行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上報有關報表和提供各類會計信息。

  (四)做好委托代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資料、檔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已歸檔的會計資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或抽取;需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建檔單位領導批準,并進行查閱登記;查閱時,檔案原件不得隨意拿走或外借,如查閱單位需要文字性資料時,需經請示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復制。

  第六條委托代理程序

  委托代理事項需經各村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通過,形成決議;村民代表會議未通過的村,暫不實行財務委托代理。村民代表通過后,由村委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與鎮農村財務代理中心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章會計業務操作細則

  第七條帳簿、單據、表格及辦公用品的購買與管理

  (一)帳簿由中心統一購買;

  (二)統一領發專用收據;

  (三)中心的日常辦公用品根據中心工作人員的實際需要擬定清單,報所長批準,由專人統一購買;

  (四)中心所有帳簿、單據、表格、日常辦公用品由專人管理,實行嚴格的領用登記注銷制度。

  第八條帳簿設置、票據表格使用

  (一)中心會計以村設置總分類帳、固定資產明細帳、產品物資明細帳、內部往來明細帳、應收及暫付款明細帳、應付及暫收款明細帳及其它分戶明細帳。

  (二)總會計設置銀行存款日記總帳,并以村設置銀行存款日記明細臺帳。

  (三)票據使用1、收據:收款收據使用時,要加蓋財務代理中心財務專用章和村財務專用章,各村開具時還要加蓋村主任、財經委員印章。收據一式三份,存根、中心會計記賬、交款人各一份。收入入賬加蓋審核章。

  2、支出報銷單:由財經委員填寫,加蓋村委主任、財經委員印章,經中心監審審核蓋章后,報中心會計記賬。

  3、收款通知單,資金會計開具,報中心會計記帳。收款通知單一式三份,助理會計、中心會計和總會計各一份。

  4、記帳憑證:由中心會計嚴格按會計制度編制、記帳,并及時送微機操作員輸入微機、校對。

  第九條會計業務核算

  (一)中心會計要嚴格按照會計制度和各村收入支出預算方案,收益分配方案進行核算。年初要及時建帳,年內要及時編制記帳憑證并記帳結帳,做到日清月(季)結,年終搞好收益分配核算。

  (二)報帳日期按代理中心安排的時間表報賬,每月或每期中心會計必須編制出各村的財務報表,報表一式三份,村委會、代理中心、代理中心負責人各一份。

  (三)結帳后中心會計要做到帳帳、帳證、帳表、帳款相符。

  (四)中心會計與資金會計每月必須核對一次,中心會計與各村財經委員至少每季核對一次,做到存款、物質、儲備金、及有關帳務相符。

  (五)資金會計每月與銀行核對一次,做到中心存款與銀行存款相一致。

  第十條財務管理

  (一)中心所有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財務制度和各村年初編制的財務收支預算方案。

  (二)根據《銀行結算辦法》資金會計不準出租、出借中心帳戶,不得透支,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絕不允許挪用和平調村級資金。

  (三)中心會計人員不得擅自核銷村級呆帳、壞帳、死帳。

  (四)中心負責監督指導各村年終合同兌現和年初合同發包簽訂鑒證。

  (五)中心人員要經常深入各村督查村級收入兌現,保證村級組織正常運轉,防止自收自支、坐收坐支和收入不報帳現象發生。

  (六)嚴格支出審核,盡量壓縮非生產性開支。中心審核支出時,要嚴把四關:一是規范票據審查關;二是經手人簽字關;三是民主理財小組審核關;四是支書、主任審批關。

  第四章工作人員規則及相關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中心人員工作規則

  (一)不準無理推諉、怠慢、拒絕委托人合理要求;

  (二)不準泄露會計秘密;

  (三)不準在會計業務權限范圍之外使用印鑒;

  (四)不準參與所服務村的內部事務;

  (五)不準借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六)不準擅自動用資金;

  (七)不準擅自突破規定資金周轉量;

  (八)不準接收未簽批條據;

  (九)不準擅自截留或代扣款項。

  第十二條票據管理

  (一)村財經委員領取票據時,應到票據管理員處填寫“農村財務代理中心票據領用清冊”,并當面清點份數。

  (二)不準拆本使用。

  (三)統管票據開具時,應同時加蓋五章,即:中心財務章、村財務章、中心會計章、財經委員章、交款人章(簽字)。

  (四)嚴禁大頭小尾開具統一票據,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或刑事處罰,并補交相應的差額。

  (五)收款方式根據情況填寫存款、現金或轉帳,依據事實送存統管帳戶或直接報送到所轄中心會計。

  (六)整本票據使用完畢應及時到中心會計審核,確認無誤的即可核銷,并到票據管理處領取新的票據。

  (七)確保票據的安全性,如遺失應及時到鎮農村財務代理中心聲明作廢。

  (八)堅決杜絕自收自支、坐收坐支和收入不入帳的現象發生。

  第十三條報帳管理

  (一)各村財經委員按規定時間到中心報帳。

  (二)較大收入和支出的要及時報帳。

  (三)涉及現金或存款的,資金都應及時繳入財政代管專戶。

  (四)不符合規定的票據不得上報。

【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規章制度】相關文章:

村級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1-15

探析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論文12-12

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策略論文12-08

村級財務管理規定11-15

對村級財務管理的思考10-28

加強村級財務治理的對策探討10-15

村級財務管理規定制度11-19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2-15

鎮村級財務工作調研報告10-17

村級財務賬目管理制度11-15

主站蜘蛛池模板: 遂溪县| 胶州市| 榆社县| 多伦县| 镇平县| 秀山| 鹤壁市| 轮台县| 阳高县| 罗田县| 错那县| 民勤县| 庆安县| 蓬莱市| 普宁市| 雷山县| 正宁县| 同仁县| 从化市| 高青县| 大连市| 庄河市| 林周县| 颍上县| 崇义县| 昌邑市| 买车| 手游| 遂溪县| 衡水市| 洛川县| 恩施市| 阿克苏市| 天全县| 樟树市| 曲麻莱县| 东方市| 锦州市| 惠水县| 汝城县| 新巴尔虎右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