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卜算-《李自成的明末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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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聲、艾泰徵緊跟著表態,各出十兩。
李自成起身,朝艾毓初一擺頭,“隨我來。”
……
會試在京城舉行,基本每三年考一次,時在鄉試的次年二月。
考試分三場。
第一場,考生做四書文,五經文。
四書需要倒背如流不用說,五經《詩》、《書》、《禮》、《易》、《春秋》并不需要全會全考。
學子們在五經里專治一經即可,精通哪個報考哪個就成。
他們選擇何經作為本經,往往與其家學、老師的影響,就讀縣學、府學的影響有關。
且治《詩》、《易》、《書》的人數遠遠大于《禮記》和《春秋》。因為前三者的字數和難易程度比后兩者來得簡單。
尤其是《春秋》,微言大義,一不小心容易弄砸,學子們多知難而退。
除非提前知道主考官所治這一經,那么為了得到賞識,由其他項轉學《春秋》也是可能。
因為文章好壞多依賴主考官口味,他說你行你就行。
第二場考試是“論”、“詔誥表”、“判語”。
“論”雖然出題也是從四書五經中摘取,但并無規定得用八股文來答,可自由發揮。
“詔誥表”要求士子模仿上位者言行,寫出相應的詔、誥、表。一般都是漢表、唐誥、宋表。
如“擬唐以張九齡為中書令誥”,“擬宋群臣賀孝宗做敬天圖表”等等。
“判語”考察學子對《大明律》等法律條文的熟悉度。
第三場考試是“策問”。
“策問”是給你一段材料,以“問”開頭,閱讀后寫出自己的回答和理解。
曾經在弘治年第三場考試中出了道極其刁難的題,是年舉子里只有唐伯虎和徐經答上了。
結果引來了某些羨慕嫉妒恨的舉報,懷疑是主考官泄題給兩人。
最后主考官一干人等入獄,唐伯虎被判終生不得參加科舉。
至于是不是真的作弊,不好說。
因為會試看重的還是第一場的八股文,策問占比不大,頂多算錦上添花。
……
李自成把崇禎四年的考題一一寫下來,交給艾毓初。
其實就算知道考題也未必能高中。
因為評選標準以主考官心情為主,他要是看不順眼,說你不行你就不行。
“閱后即焚。切記切記!”
“多謝先生。”
艾毓初雙手捧過片紙,一揖到底,然后小心翼翼把無價之寶藏進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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