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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全文
房屋在使用過程中,由于材料的老化、構件強度的降低、結構安全儲備的減少,再加之自然災害和人為不當使用,必然會產生由完好到損壞,由小損到大損,由損至危的客觀過程。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關于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全文
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全文 1
1 引 言
1.1 為使房地產管理部門掌握各類房屋的完損情況,并為房屋技術管理和修繕計劃的安排以及城市規劃、改造提供基礎資料和依據,特制訂本標準。
1.2 本標準適用于房地產管理部門經營的房屋。對單位自管房(不包括工業建筑)或私房進行鑒定、管理時,其完損等級的評定,也可適用本標準。在評定古典建筑的完損等級時,本標準可作參考。
1.3 對現有房屋原設計質量和原使用功能的鑒定,不屬本標準的評定范圍。
2 一般規定
2.1 房屋按常用結構分成下列各類:
a.鋼筋混凝土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鋼筋混凝土建造的(鋼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參照列入);
b. 混合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鋼筋混凝土和磚木建造的;
c. 磚木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磚木建造的;
d. 其他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竹木、磚石、土建造的簡易房屋。
2.2 房屋完損狀況,根據各類房屋的結構、裝修、設備等組成部分的完好、損壞程度,分成下列各類:
a. 完好房;
b. 基本完好房;
c. 一般損壞房;
d. 嚴重損壞房;
e. 危險房;
注:危險房是指承重的主要結構嚴重損壞,影響正常使用,不能確保住用安全的房屋。其評定標準另定。
2.3 各類房屋結構組成分為:基礎、承重構件、非承重墻、屋面、樓地面;裝修組成分為:門窗、外抹灰、內抹灰頂棚、細木裝修;設備組成分為:水衛、電照、暖氣及特種設備(如消防栓、避雷裝置等)。
2.4 有抗震設防要求的地區,在劃分房屋完損等級時應結合抗震能力進行評定。
2.5 房地產管理部門在統計房屋完好率時,應按本標準所確定的完好房和基本完好房一并計算。
2.6 凡新接管和經過修繕后的房屋應按本標準重新評定完損等級。
結合房屋的定期普查鑒定,亦應調整房屋的完損等級。
2.7 房屋完損等級的評定,一般以幢為評定單位,一律以建筑面積(平方米)為計量單位。
3 房屋完損標準
3.1 完好標準
3.1.1 結構部分:
3.1.1.1 地基基礎:有足夠承載能力,無超過允許范圍的不均勻沉降。
3.1.1.2 承重構件:梁、柱、墻、板、屋架平直牢固,無傾斜變形、裂縫、松動、腐朽、蛀蝕。
3.1.1.3 非承重墻:
a. 預制墻板節點安裝牢固,拼縫處不滲漏;
b. 磚墻平直完好,無風化破損;
c. 石墻無內化弓凸;
d. 木、竹、蘆簾、葦箔等墻體完整無破損。
3.1.1.4 屋面:不滲漏(其他結構房屋以不漏雨為標準),基層平整完好,積塵甚少,排水暢通。
a. 平屋面防水層、隔熱層、保溫層完好;
b. 平瓦屋面瓦片搭接緊密,無缺角、裂縫瓦(合理安排利用除外),瓦出線完好;
c. 青瓦屋面瓦壟順直,搭接均勻,瓦頭整齊,無碎瓦,節筒俯瓦灰梗牢固;
d. 鐵皮屋面安裝牢固,鐵皮完好,無銹蝕;
e.石灰爐渣、青灰屋面光滑平整,油氈屋面牢固無破洞。
3.1.1.5 樓地面:
a. 整體面層平整完好,無空鼓、裂縫、起砂;
b. 木樓地面平整堅固,無腐朽、下沉,無較多磨損和稀縫;
c. 磚、混凝土塊料面層平整,無碎裂;
d. 灰土地面平整完好。
3.1.2 裝修部分:
3.1.2.1 門窗:完整無損,開關靈活,玻璃、五金齊全,紗窗完整,油漆完好(允許有個別鋼門、窗輕度銹蝕,其他結構房屋無油漆要求)。
3.1.2.2 外抹灰:完整牢固,無空鼓、剝落、破損和裂縫(風裂除外),勾縫砂漿密實。
其他結構房屋以完整無破損為標準。
3.1.2.3 內抹灰:完整、牢固、無破損、空鼓和裂縫(風裂除外);
其他結構房屋以完整無破損為標準。
3.1.2.4 頂棚:完整牢固、無破損、變形、腐朽和下垂脫落,油漆完好。
3.1.2.5 細木裝修:完整牢固,油漆完好。
3.1.3 設備部分
3.1.3.1 水衛:上、下水管道暢通,各種衛生器具完好,零件齊全無損。
3.1.3.2 電照:電器設備、線路、各種照明裝置完好牢固,絕緣良好。
3.1.3.3 暖氣:設備、管道、煙道暢通、完好,無堵、冒、漏,使用正常。
3.1.3.4 特種設備:現狀良好,使用正常。
3.2 基本完好標準
3.2.1結構部分:
3.2.1.1 地基基礎:有承載能力、稍有超過允許范圍的不均勻沉降,但已穩定。
3.2.1.2 承重構件:有少量損壞,基本牢固。
a. 鋼筋混凝土個別構件有輕微變形、細小裂縫,混凝土有輕度剝落、露筋;
b. 鋼屋架平直不變形,各節點焊接完好,表面稍有繡蝕,鋼筋混凝土屋架無混凝土剝落,節點牢固完好,鋼桿件表面稍有銹蝕;木屋架的各部件節點連接基本完好,稍有隙縫,鐵件齊全,有少量生銹;
c. 沉重磚墻(柱)、砌塊有少量細裂縫;
d. 木構件稍有變形、裂縫、傾斜,個別節點和支撐稍有松動,鐵件稍有銹蝕;
e. 竹結構節點基本牢固,輕度蛀蝕,鐵件稍銹蝕。
3.2.1.3 非沉重墻:有少量損壞,但基本牢固。
a. 預制墻板稍有裂縫、滲水,嵌縫不密實,間隔墻面層稍有破損;
b. 外轉墻面稍有風化,轉墻體輕度裂縫,勒腳有侵蝕;
c. 石墻稍有裂縫、弓凸;
d. 木、竹、蘆簾、葦箔等墻體基本完整,稍有破損。
3.2.1.4 屋面:局部滲漏,積塵較多,排水基本暢通。
a. 平屋面隔熱層、保溫層稍有損壞,卷材防水層稍有空鼓、翹邊和封口不嚴,剛性房水層稍有龜裂,塊體房水層稍有脫殼;
b. 平瓦屋面少量瓦片裂碎、缺角、風化,瓦出線稍有裂縫;
c. 青瓦屋面瓦壟少量不直,少量瓦片破碎,節筒俯瓦有松動,灰梗有裂縫,屋脊抹灰有裂縫;
d. 鐵皮屋面少量咬口或嵌縫不嚴實,部分鐵皮生銹,油漆脫皮;
e. 石灰爐渣、青灰屋面稍有裂縫,油氈屋面少量破洞。
3.2.1.5 樓地面:
a. 整體面層稍有裂縫、空鼓、起砂;
b. 木樓地面稍有磨損和稀縫,輕度顫動;
c. 磚、混凝土塊料面層磨損起砂,稍有裂縫、空鼓;
d. 灰土地面有磨損、裂縫。
3.2.2 裝修部分:
3.2.2.1 門窗:少量變形、開關不靈,玻璃、五金、紗窗少量殘缺,油漆失光。
3.2.2.2 外抹灰:稍有空鼓、裂縫、風化、剝落,勾縫砂漿少量酥松脫落。
3.2.2.3 內抹灰:稍有空鼓、裂縫、剝落。
3.2.2.4 頂棚:無明顯變形、下垂,抹灰層稍有裂縫,面層稍有脫釘、翹角、松動,壓條有脫落。
3.2.2.5 細木裝修:稍有松動、殘缺,油漆基本完好。
3.2.3 設備部分:
3.2.3.1 水衛:上、下水管道基本暢通,衛生器具基本完好,個別零件殘缺損壞。
3.2.3.2 電照:電器設備、線路、照明裝置基本完好,個別零件損壞。
3.2.3.3 暖氣:設備、管道、煙道基本暢通,稍有銹蝕,個別零件損壞,基本能正常使用。
3.2.3.4 特種設備:現狀基本良好,能正常使用。
3.3 一般損壞標準
3.3.1 結構部分
3.3.1.1 地基基礎:局部承載能力不足,有超過允許范圍的不均勻沉降,對上部結構稍有影響。
3.3.1.2 承重構件:有較多損壞,強度已有所減弱。
a. 鋼筋混凝土構件有局部變形、裂縫,混凝土剝落露筋銹蝕、變形、裂縫值稍超過設計規范的規定,混凝土剝落面積占全部面積的10%以內,露筋銹蝕;
b. 鋼屋架有輕微傾斜或變形,少數支撐部件損壞,銹蝕嚴重,鋼筋混凝土屋架有剝落,露筋、鋼桿有銹蝕;木屋架有局部腐朽、蛀蝕,個別節點連接松動,木質有裂縫、變形、傾斜等損壞,鐵件銹蝕;
c. 承重墻體(柱)、砌塊有部分裂縫、傾斜、弓凸、風化、腐蝕和灰縫酥松等損壞;
d. 木結構局部有傾斜、下垂、側向變形、腐朽、裂縫、少數節點松動、脫榫,鐵件銹蝕;
e. 竹構件個別節點松動,竹材有部分開裂、蛀蝕、腐朽、局部構件變形。
3.3.1.3 非承重墻:有較多損壞,強度減弱。
a. 預制墻板的邊、角有裂縫,拼縫處嵌縫料部分脫落,有滲水,間隔墻層局部損壞;
b. 磚墻有裂縫、弓凸、傾斜、風化、腐蝕,灰縫有酥松,勒腳有部分侵蝕剝落;
c. 石墻部分開裂、弓凸、風化,砂漿酥松,個別石塊脫落;
d. 木、竹、蘆簾墻體部分嚴重破損,土墻稍有傾斜,硝堿。
3.3.1.4 屋面:局部漏雨,木基層局部腐朽、變形、損壞,鋼筋混凝土屋板局部下滑,屋面高低不平,排水設施銹蝕、斷裂。
a. 平屋面保溫層、隔熱層較多損壞,卷材防水層部分有空鼓、翹邊和封口脫開,剛性防水層部分有裂縫、起殼,塊體防水層部分有松動、風化、腐蝕;
b. 平瓦屋面部分瓦片有破碎、風化,瓦出線嚴重裂縫、起殼、脊瓦局部松動、破損;
c. 青瓦屋面部分瓦片風化、破碎、翹角,瓦壟不順直,節筒俯瓦破碎殘缺,灰梗部分脫落,屋脊抹灰有脫落,瓦片松動;
d. 鐵皮屋面部分咬口或嵌縫不嚴實,鐵皮嚴重銹爛;
e. 石灰爐渣、表灰屋面,局部風化脫殼、剝落,油氈屋面有破洞。
3.3.1.5 樓地面:
a. 整體面層部分裂縫、空鼓、剝落,嚴重起砂;
b. 木樓地面部分有磨損、蛀蝕、翹裂、松動、稀縫,局部變形下沉,有顫動;
c. 磚、混凝土塊料面磨損,部分破損、裂縫、脫落,高低不平;
d. 灰土地面坑洼不平。
3.3.2 裝修部分:
3.3.2.1 門窗:木門窗部分翹裂,榫頭松動,木質腐朽,開關不靈;鋼門、窗部分鐵脹變形、銹蝕,玻璃、五金、紗窗部分殘缺;油漆老化翹皮、剝落。
3.3.2.2 外抹灰:部分有空鼓、裂縫、風化、剝落,勾縫砂漿部分松酥脫落。
3.3.2.3 內抹灰:部分空鼓、裂縫、剝落。
3.3.2.4 頂棚:有明顯變形、下垂,抹灰層局部有裂縫,面層局部有脫釘、翹角、松動,部分壓條脫落。
3.3.2.5 細木裝修;木質部分腐朽、蛀蝕、破裂;油漆老化。
3.3.3 設備部分:
3.3.3.1 水衛:上、下水道不夠暢通,管道有積垢、銹蝕,個別滴、漏、冒;衛生器具零件部分損壞、殘缺。
3.3.3.2 電照:設備陳舊,電線部分老化,絕緣性能差,少量照明裝置有損壞、殘缺。
3.3.3.3 暖氣:部分設備、管道銹蝕嚴重,零件損壞,有滴、冒、跑現象,供氣不正常。
3.3.3.4 特種設備:不能正常使用。
3.4 嚴重損壞標準
3.4.1 結構部分:
3.4.1.1 地基基礎:承載能力不足,有明顯不均勻沉降或明顯滑動、壓碎、折斷、凍酥、腐蝕等損壞,并且仍在繼續發展,對上部結構有明顯影響。
3.4.1.2 承重構件;明顯損壞,強度不足。
a. 鋼筋混凝土構件有明顯下垂變形、裂縫,混凝土剝落和露筋銹蝕嚴重,下垂變形、裂縫值超過設計規范的規定,混凝土剝落面積占全面積的10%以上;
b. 鋼屋架明顯傾斜或變形,部分支撐彎曲松脫,銹蝕嚴重,鋼筋混凝土屋架有傾斜,混凝土嚴重腐蝕剝落、露筋銹蝕,部分支撐損壞,連接件不齊全,鋼桿銹蝕嚴重;木屋架端節點腐朽、蛀蝕,節點邊接松動,夾板有裂縫,屋架有明顯下垂或傾斜,鐵件嚴重銹蝕,支撐松動;
c. 承重墻體(柱)、砌塊強度和穩定性嚴重不足,有嚴重裂縫、傾斜、弓凸、風化、腐蝕和灰縫嚴重酥松損壞;
d. 木構件嚴重傾斜、下垂、側向變形、腐朽、蛀蝕、裂縫,木質脆枯,節點松動,榫頭折斷拔出、榫眼壓裂,鐵件嚴重銹蝕和部分殘缺;
e. 竹構件節點松動、變形,竹材彎曲斷裂、腐朽,整個房屋傾斜變形。
3.4.1.3 非承重墻:有嚴重損壞,強度不足。
a. 預制墻板嚴重裂縫、變形,節點銹蝕,拼縫嵌料脫落,嚴重漏水,間隔墻立筋松動、斷裂,面層嚴重破損;
b. 磚墻有嚴重裂縫、弓凸、傾斜、風化、腐蝕,灰縫酥松;
c. 石墻嚴重開裂、下沉、弓凸、斷裂,砂漿酥松,石塊脫落;
d. 木、竹、蘆簾、葦箔等墻體嚴重破損,土墻傾斜、硝堿。
3.4.1.4 屋面:嚴重漏雨。木基層腐爛、蛀蝕、變形損壞、屋面高低不平,排水設施嚴重銹蝕、斷裂,殘缺不全。
a. 平屋面保溫層、隔熱層嚴重損壞,卷材防水層普遍老化、斷裂、翹邊和封口脫開,瀝青流淌,剛性防水層嚴重開裂、起殼、脫落,塊體防水層嚴重松動、腐蝕、破損;
b. 平瓦屋面瓦片零亂不落槽,嚴重破碎、風化,瓦出線破損、脫落,脊瓦嚴重松動破損;
c. 青瓦屋面瓦片零亂,風化、碎瓦多、瓦壟不直、脫腳,節筒俯瓦嚴重脫落殘缺,灰梗脫落,屋脊嚴重損壞;
d. 鐵皮屋面嚴重銹爛,變形下垂;
e. 石灰爐渣、青灰屋面大部凍鼓、裂縫、脫殼、剝落,油氈屋面嚴重老化,大部損壞。
3.4.1.5 樓地面:
a. 整體面層嚴重起砂、剝落、裂縫、沉陷、空鼓;
b. 木樓地面有嚴重磨損、蛀蝕、翹裂、松動、稀縫、變形下沉、顫動;
c. 磚、混凝土塊料面層嚴重脫落、下沉、高低不平、破碎、殘缺不全;
d. 灰土地面嚴重坑洼不平。
3.4.2 裝修部分:
3.4.2.1 門窗:木質腐朽,開關普遍不靈,榫頭松動、翹裂,鋼門、窗嚴重變形銹蝕,玻璃、五金、紗窗殘缺,油漆剝落見底。
3.4.2.2 外抹灰:嚴重空鼓、裂縫、剝落,墻面滲水,勾縫砂漿嚴重松酥脫
落。
3.4.2.3 內抹灰:嚴重空鼓、裂 縫、剝落。
3.4.2.4 頂棚:嚴重變形下垂,木筋彎曲翹裂、腐朽、蛀蝕,面層嚴重破損,壓條脫落,油漆見底。
3.4.2.5 細木裝修:木質腐朽、蛀蝕、破裂,油漆老化見底。
3.4.3 設備部分:
3.4.3.1 水衛:下水道嚴重堵塞、銹蝕、漏水;衛生器具零件嚴重損壞、殘缺。
3.4.3.2 電照:設備陳舊殘缺,電線普遍老化、零亂,照明裝置殘缺不齊,絕緣不符合安全用電要求。
3.4.3.3 暖氣:設備、管道銹蝕嚴重,零件損壞、殘缺不齊,跑、冒、滴現象嚴重,基本上已無法使用。
3.4.3.4 特種設備:嚴重損壞,已無法使用。
4 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方法
4.1 鋼筋混凝土結構、混合結構、磚木結構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方法。
4.1.1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評為完好房:
4.1.1.1 結構、裝修、設備部分各項完損程度符合完好標準。
4.1.1.2 在裝修、設備部分中有一、二項完損程度符合基本完好的標準,其余符合完好標準。
4.1.2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評為基本完好房:
4.1.2.1 結構、裝修、設備部分各項完損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標準。
4.1.2.2 在裝修、設備部分中有一、二項完損程度符合一般損壞的標準,其余符合基本完好以上的標準。
4.1.2.3 結構部分除基礎、承重構件、屋面外,可有一項和裝修或設備部分中的一項符合一般損壞標準,其余符合基本完好以上標準。
4.1.3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評為一般損壞房:
4.1.3.1 結構、裝修、設備部分各項完損程度符合一般損壞的標準。
4.1.3.2 在裝修、設備部分中有一、二項完損程度符合嚴重損壞標準,其余符合一般損壞以上標準。
4.1.3.3 結構部分除基礎、承重構件、屋面外,可有一項和裝修或設備部分中的一項完損程度符合嚴重損壞的標準,其余符合一般損壞以上的標準。
4.1.4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評為嚴重損壞房:
4.1.4.1 結構、裝修、設備部分各項完損程度符合嚴重損壞標準。
4.1.4.2 在結構、裝修、設備部分中有少數項目完損程度符合一般損壞標準,其余符合嚴重損壞的標準。
4.2 其他結構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方法:
4.2.1 結構、裝修、設備部分各項完損程度符合完好標準的,可評為完好房。
4.2.2 結構、裝修、設備部分各項完好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標準,或者有少量項目完好程度符合完好標準的,可評為基本完好房。
4.2.3 結構、裝修、設備部分各項完損程度符合一般損壞標準,或者有少量項目完損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標準的,可評為一般損壞房。
4.2.4 結構、裝修、設備部分各項完損程度符合嚴重損壞標準,或者有少量項目完損程度符合一般損壞標準的,可評為嚴重損壞房。
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全文 2
1、適用條件
為提高房屋完好率,制定房屋維修計劃,一般情況下《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適用于公產、自管產、私產房(不包括工業建筑)完損等級的評定。評定古典建筑的完損等級時,可參考該標準。對現有房屋原設計質量和原使用功能的鑒定,不屬該標準的評定范圍。
2、理論緣由
《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是依據房屋耐么性能評定的理念,通過檢查確定結構構件是否達到相應的損傷狀態。對于已經達到相應狀態的構件提出相應的加固、修復及防護的建議,保證結構在預期使用年限內的安全性、適用性和經濟性。
房屋耐久性能評定依照耐久性的極限狀態進行,而耐久性的極限狀態是以結構的適用性或建筑功能受到影響的表面損傷狀況為標志或限值。這種標志會出現兩種情況,一是安全性受到影響的損傷程度是耐久性極限狀態的標志;二是適用性受到影響的損傷狀況也應該成為耐久性極限狀態的標志。
上述兩種耐久性的極限狀態標志,是區分房屋完損等級的理論基礎。在鑒定時,關鍵在于查勘判斷哪種標志先出現。
(1)當適用性的損傷狀況的標志或限值不明顯,但已經明顯影響安全性時,可以以安全性受到影響的損傷狀態作為耐久性的極限狀態標志。
(2)當安全性的損傷狀況的標志或展值不明是,可以通用性受到影響的損傷狀態作為耐久性的極限狀態標志。
3、評定要求及方法
1.評定要求
房屋完損等級評定,首先要確定需要評定的項目,按房屋結構、裝修、設備分為三大組成部分,并具體劃分為14個項目。
(1)結構部分包括:基礎、
(2)裝修部分包括:門窗、承重構件、
7鑒定標準介紹與解清
外抹灰、非承重墻,展面,樓地面:內抹灰,頂棚、組木裝修:
2.評定方法
(3)設備部分包括:水衛、電照、暖與及特別設備 ( 如消防栓,避雷裝置等)“完標”采用傳統經驗法進行要,
影響,唯一性較差。要求鑒定人員鑒定過程易受客觀環境。知識水平和個個人本性的(1)“完標”等級評定是根據具有較高的
對整幢房屋進行綜合評定。各類房屋的結構,任心,公正性和和自覺性。
裝修、設備三大組成部分的完概程度,
(2)“完標”等級評定是在在結構沒有危險的前提下。
(3)在評定某項目的完損
的某一程度為準, 來評定該配政時當一個分項工程內有兒種機壞程度程度時,應以最嚴承
分項的完損程度。
最多的為準。(4)分項的完損程度一旦確定,再評定項項目的完損程度時,以符合某一完損程度數量(5)完標”主嬰關注的是皮展建筑功體(教飾。裝格、、外墻、立面、滲漏、表而腐朽)的完好程度,對房屋結構性能(承載力、變形、裂縫等)的好壞無明確評級標準,般不應采用該標準作房屋危險程度的評級或或鑒定。
4、評定內容及等級形式
1.評定主要內容
房屋完損等級評定多以影響房屋適用性的使用功能和感觀為主。
(1)建筑物整體傾斜或構件局部傾斜;
(2)受彎構件(梁、板)的撓度變形;
(3)構件開裂,包括溫度開裂、收縮開裂、不均勻沉降開裂、圍護結構開裂等:, 1(4)構件局部缺陷、損傷,因施工脹模等造成的尺寸偏差;
(5)屋面、墻面滲漏、返潮、結露,門窗、管道滲漏;干由中國主根的資肌街(6)受外界環境影響的振動、噪聲、晃動;
(7)內、外墻裝飾層空鼓、剝落等;
(8)設備老化與完損;
(9)其他影響感觀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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