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扣稅方法
個人所得稅率是個人所得稅稅額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比例。個人所得稅率是由國家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的,根據個人的收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收入達到繳納標準的公民應盡的義務。
工資、薪金所得的計稅方法
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帖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每月應納稅所得額=每月應稅工資收入-扣除費用
工資、薪金所得的計算步驟
第1步:應納稅所得額=月工資、薪金收入-3500元
第2步:應納個人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注:由個人承擔的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以及按省政府規定標準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免交個人所得稅。
不征稅津貼、補貼項目
(1)獨生子女補貼
(2)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3)公務員工資特殊補貼
(4)托兒補助費
2011年9月起實行至今(2017年7月)的7級個稅稅率表
應稅收入范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
0 | 1500 | 3% | 0 |
1500 | 4500 | 10% | 105 |
4500 | 9000 | 20% | 555 |
9000 | 35000 | 25% | 1005 |
35000 | 55000 | 30% | 2755 |
55000 | 80000 | 35% | 5505 |
80000 | 45% | 13505 |
【個稅計算公式】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稅起征點是35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
扣除標準:個稅按35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
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5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3500)×3%—0=45(元)。
【稅率表】
稅率表一:2011年9月1日起調整后,也就是2012年實行的.7級超額累進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級數全月應納稅所得額(含稅級距)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級距)稅率(%)速算扣除數
1不超過1,500元不超過1455元的30
2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過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
3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過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
4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過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
5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過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
6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過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
7超過80,000元的部分超過57505元的部分4513,505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扣除標準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個稅免征額3500元(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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